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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点亮微心愿,党员筑梦圆”活动征集的通知

2021年11月24日 10:13  点击:[]

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,为了进一步提升实践活动效果,更好地倾听师生声音,更好地了解掌握师生关心、期盼和急需解决的实事难事,不断提升师生获得感与幸福感,现开展“点亮微心愿,党员筑梦圆”活动,面向全校师生征集“微心愿”,汇集广大党员干部力量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,切实为师生办实事、办好事、办身边事。

一、征集对象

全校在岗教师和在籍学生。

二、征集时间

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

三、征集范围

征集范围是指教师或学生在以下类别中可以提出的“微心愿”项目。

1.物品帮扶类。如需要提供学习用品、图书报刊、生活用品、文体用品、生活小电器、防疫用品等。

2.知识技能类。如需要提供理论辅导、政策解读、课业讲解、技能培训、创业指导、兴趣辅导等。

3.文体活动类。如需要提供协助组织社团活动、小型校园文化活动、小型体育竞赛等。

4.心理健康类。如需要提供心理疏导、心理辅导、心理咨询等。

5.法规援助类。如需要提供法律法规咨询、校规校纪问询,以及自身遇到法律法规相关问题援助等。

6.其他心愿。

四、参与方式

全校师生可以通过填写“微心愿”卡,投入“微心愿”征集邮箱的方式参与活动。

“微心愿”征集邮箱:jljdzzb@163.com

五、微心愿审核及认领程序

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征集到的“微心愿”项目进行梳理、审核,将审核通过的“微心愿”纳入“点亮微心愿”项目库,并联系“微心愿”申请人进行心愿人确认。

通过审核的“微心愿”项目将通过适当方式在学校各级党员干部范围内进行公开,“一对一”或“一对多”认领能力范围内可实现的“微心愿”,联系心愿人,确认并了解心愿内容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“点亮微心愿”工作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1.“微心愿”要具体实际、合法合规、合情合理、易于落实,且可一次性实现。“微心愿”不接受涉法涉诉、信访举报以及超出正常学习、生活、工作的项目。

2.原则上要求每位校领导、机关处级干部至少帮助师生完成一件“微心愿”。

3.认领人在确定认领微心愿后,自行制定《“点亮微心愿,党员筑梦圆”项目清单》,并做到“精准化”服务,在规定时间内实现“微心愿”。

党委组织部

2021年11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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